这是什么神仙肉啊?
鲜美浓郁,肉质q弹,细腻多汁,肥而不腻,余味清香……
都不用加番茄,这么直接吃都好吃。
食令智昏,一块儿肉吃下去的那一刻,林牧甚至觉得不种地也无所谓了,都有这么好吃的肉了,还要什么自行车?
就这肉他完全可以吃一辈子。
问题是库存不够,要真吃一辈子,那自己就得英年早逝。
大长腿是从哪儿找回来的?
可真是太优秀了。
林牧把锅里的肉分了两半,一半加水炖汤吃原味,另一半加了番茄,这样一种肉做两个风格,上桌时卖相简直令人感动。
小巨蛋像个现代艺术品摆在桌上,他和小卷毛并排坐在一边,吃了这顿近乎豪华的晚餐。
小卷毛虽然满脑子邪教,但到底是个小屁孩儿,贪吃,一开始还一脸虔诚且矜持,捧着大碗小口小口喝汤,尝过番茄牛腩之后就开始没信仰了,婴儿肥的小脸蛋儿塞得满满当当,像只仓鼠一样,可惜嘴巴馋饭量小,吃一会儿就开始连串儿打嗝,这方面和一九九八一个属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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