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居守则第四条:回家时,不准大声喧哗,违者罚款300元!
同居守则第五条:不准衣衫不整出入公共场合!违者罚款500元。
同居守则第六条:共同使用的客厅、浴室、厨房,每个礼拜都要负责轮流清洁,违者罚两个礼拜清扫。
同居守则第七条:罹患感冒者请自行隔离,切勿传染给同居人,违者要负责支付对方医药费。
同居守则第八条:个人卫生习惯倘若差劲,乱丢垃圾者罚款1000元。
同居守则第九条:东西记得物归原位,违者罚款5000元。
同居守则第十条:不准豢养宠物,违者罚款10000元。
立约人:夏茉莉
同意人:夏茉莉&秦天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