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天下课,常欢欢一如往常拎着包包,走在熟悉的巷弄,这条路想当然除了她以外还有个不讨她欢心的臭冰块跟着。
不过她今天所有的心思却不在黑慕尼身上,因为她专心在想一件事,那就是汪嘉瑜在学校跟她说过的话。
「你有可能不是真讨厌你们家保镳,而是喜欢他,所以才对他产生遐想!」
轰──她喜欢他!
回想这段话,自然联想到言情中的Ai情资讯,一见来者脸儿微红,心跳时常莫名加快,和他面对面双腿还不时发软,这一切真是构成喜欢的因素吗?!
但问题是……讨厌真的等於喜欢吗?
一路上,常欢欢能说走得非常不专心,直到手臂让人跩住,头上劈下一句,才让她停下脚步。
「小心!」
常欢欢反S动作嚷叫。「啊!」
来不及反应的她,娇小的身子早先落入一抹坚y的x膛,对方的手臂还搁在她的小手,旋握的力量不容小觑。
霎时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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